2011年第三屆「星雲真善美新聞傳播獎」遴選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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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活動宗旨:
肯定在新聞傳播領域內對華人社會有重大貢獻或正面積極影響且仍健在之人士,在其專業領域內傑出之成就及鼓勵年輕同業堅持理想,傳承典範,發揚社會公器責任。

二、主辦單位:公益信託星雲大師教育基金
    承辦單位:星雲真善美新聞傳播獎委員會

三、組織:
(一)、由主辦單位邀聘專家學者成立「星雲真善美新聞傳播獎委員會」,敦請其中一位擔任主任委員,負責主持「星雲真善美新聞傳播獎」辦理事宜。
(二)、委員會置執行長一名,下設工作小組,承「星雲真善美新聞傳播獎委員會」之命辦理各項行政事宜。
(三)、另由「星雲真善美新聞傳播獎委員會」聘請社會公正人士組成「星雲真善美新聞傳播獎遴選小組」並互推會議召集人一位,負責遴選事宜。
四、申請資格:
凡於海內外新聞傳播工作領域表現傑出或對社會有重大貢獻及發揮正面積極影響之華人媒體從業人士,皆可申請或接受推薦。

五、獎項:
華人世界終身成就獎(一位): 在華人世界新聞傳播領域內,秉持專業,堅持理想,不受政局與世俗讒言左右,並能開創宏觀視野對當代社會有極為重大、積極、良好之影響者。得獎者獲贈獎金新台幣貳佰萬元暨獎座乙座。
台灣地區:
(一)、傳播貢獻獎(二位): 在報紙、雜誌及廣播電視、網路等媒體,長期撰寫文章或透過電子影像等技術關懷社會或製作優質節目發揮淨化人心、匡正社會風氣之功能者。得獎者各獲贈獎金新台幣壹佰萬元暨獎座乙座。
(二)、教育貢獻獎(一位):在傳播教育領域長期奉獻心力、培育優秀精英,人品端正且具卓越貢獻者。
得獎者獲贈獎金新台幣壹佰萬元暨獎座乙座。
(三)、潛力獎(五位):有高度意願完成優質報導計畫,以激勵人性奮發向上及社會移風易俗之個人。
每位得獎者各獲贈獎金新台幣貳拾萬元暨獎牌乙面。
海外地區:
傳播貢獻獎(四位):在海外華人地區新聞專業領域內(含新聞教育),秉持理想且能發揮淨化人心、匡正社會風氣,對社會有具體貢獻之新聞從業人士。得獎者各獲贈獎金新台幣壹佰萬元暨獎座乙座。

(得獎者須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繳納稅金,競技競賽機會中獎獎金或給與按給付全額扣取百分之十。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競技競賽機會中獎獎金或給與按給付全額扣取百分之二十。)

六、受理推薦時間:自即日起,至2011 年7 月31 日(星期日)止。

七、推薦辦法及資格:
(一)、華人世界終身成就獎:推薦者需填具推薦表(如附件一),並檢附被推薦者之簡歷,同時有義務協助工作小組蒐集被推薦者之詳細資料供遴選小組參考。必要時,工作小組得應遴選委員要求針對特定被推薦人進行實地訪視以取得更多佐證資料。
(二)、台灣地區第一、二(傳播、教育貢獻)獎項:推薦人需填具推薦表(如附件一),並檢附被推薦者之簡歷,同時有義務協助工作小組蒐集被推薦者之詳細資料供遴選小組參考。必要時,工作小組得應遴選委員要求針對特定被推薦人進行實地訪視以取得更多佐證資料。
(三)、被推薦者可經由媒體單位、院校、學術單位、團體、歷屆新聞獎得獎人或認同此獎項之熱心人士推薦,亦可自薦。
(四)、台灣地區第三類(潛力獎)獎項:申請說明另如附件二、三、四。
(五)、海外華人地區獎項:推薦人需填具推薦表(如附件五),並檢附被推薦人之簡歷,同時有義務協助工作小組蒐取被推薦人之詳細資料供遴選小組參考。
(六)、遴選方式由遴選小組另行開會決定。
(七)、一律採通信報名,請於2011 年7 月31 日前,將申請資料掛號郵寄至主辦單位收,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八)、申請資料除須繳交書面外,另請e-mail 推薦表或申請表電子檔案(word或PDF 格式),以利審查作業。
(九)、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訂並於網站公告。

八、頒獎典禮:
    暫訂於2011 年11 月下旬於台北舉行。

九、活動洽詢:可洽詢各地區收件者或
    星雲真善美新聞傳播獎聯絡處
    電話:+886-932-895669吳淑華
    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隆路327號13樓
    e-mail:purelandshw@gmail.com
    網址:http://www.vmhytrust.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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