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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獎】2020第八屆星雲教育獎遴選辦法 施芃年專員 2019-09-12

 
 
壹、活動宗旨
獎勵教育領域中,能秉持教育理想,弘揚師道,端正教育風氣,致力提升教育品質之良師,以肯定其對國家及社會的貢獻,樹立教育典範。
 
貳、指導與主承辦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
二、主辦單位:公益信託星雲大師教育基金
三、協辦單位:臺灣教育大學系統、國際佛光會中華總會、人間衛視、人間福報
 
參、推動與審議機制
為公正辦理審議相關作業,設置「星雲教育獎指導委員會」(以下簡稱委員會)等運作單位:
一、委員會由主辦單位邀聘教育與社會碩望人士七至九人為委員,敦請其中一人擔任主任委員,負責審議遴選規定、遴選終身教育典範獎及典範教師獎決審作業等。
二、委員會設置執行長一名,下設工作小組,承委員會之命辦理各項行政業務。
三、為辦理遴選作業由委員會聘請社會公正人士若干人,按獎項類別分別組成「終身教育典範獎初複審小組及決審小組」、「典範教師獎初複審小組及 決審小組」等,負責遴選相關事宜。
四、委員會得依需要聘請諮詢委員,協助遴選相關事宜。
 
 
肆、遴選獎項與資格
一、 終身教育典範獎
(一) 名額:採主動遴選,並接受推薦,以遴選一人為原則。
(二) 獎勵:得獎者獲贈獎金新台幣壹佰萬元、獎座乙座暨證書乙紙。
(三) 被推薦者資格:
1. 曾任或現任之大專校院、高級中學與職業學校、國民中學、國民小學、   幼兒園及特殊教育學校,年資三十年(含教育行政)以上,並持續為教育奉獻的教育人員。
2. 終身奉獻教育志業,堅守教育理想,孜孜不倦的教誨,全心致力教育品質提升,以積極正面的態度,協助逆轉生命,引導迎向光明,而深受家長、學生肯定與感動社會的資深或退休教師,其貢獻足堪楷模並可樹立教師典範者。
二、 典範教師獎
(一) 獲獎名額:各組遴選典範教師一至三名為原則。
(二) 獎勵:不分名次,獲獎者各獲贈新台幣貳拾萬元、獎座乙座暨證書乙紙。
(三) 遴選組別:共六組,分別為大專校院組、高級中學與職業學校組、   國民中學組、國民小學組、幼兒園組、特殊教育組。
(四) 遴選對象:現任大專校院、高級中學與職業學校、國民中學、國民   小學、幼兒園、特殊教育學校,擔任十年以上之園長、校長、專任(技)教師、特教教師、教保員(教保員及教師之年資可合併計算)。
(五) 被推薦者具下列優良事蹟之一者,得參與遴選:
1. 具教育熱誠、品格端正,能鍥而不捨的激勵與輔導學生學習與發展,而讓學生與家長感恩且能感動社會,並為其他教師典範者。
2. 矢志教育志業,不畏環境或處境之困難仍能奮發向上,發揮服務奉獻的精神與克服困境之毅力,積極型塑能提供學生投入學習的環境,激勵學生學習並對社會風氣有良善影響,足堪楷模者。
3. 去年(2019)已獲師鐸獎或全國Super教師獎者,本屆(2020)暫不受理推薦。
4. 若近三年內曾獲其他全國性重大優良教師獎項者,請檢附獲獎後之優良事蹟參與遴選。
三、 終身教育典範獎與典範教師獎,請擇一獎項參與遴選(不得跨組)。
四、 上述獎項經委員會決議該年度參與遴選者未達審查標準時,得予從缺。
五、 本獎獎金以新台幣計算,獎金須依中華民國稅法扣稅,由主辦單位先行代為扣除應繳稅額後給付。
 
伍、推薦日期:
即日起至2020年3月31日(二)前收件截止,逾期不予受理。請以郵局限時掛號或超商宅配等服務方式寄至本基金收。
 
陸、獲獎公告:
2020年6月下旬(將公告於主辦單位網站)。
 
柒、 頒獎典禮:
2020年9月下旬(時間及地點將公告於主辦單位網站)。
 
捌、 推薦審查作業
一、 終身教育典範獎
(一) 推薦人請填寫「終身教育典範獎推薦表」(附件一)。
(二) 推薦人有義務協助工作小組蒐集被推薦人詳細資料,以供委員會參考。必要時得經委員會決定,針對特定被推薦人進行實地訪視,以取得佐證資料。
 
二、 典範教師獎
(一) 採相關人士(現職單位之校長,或院長、系主任、園長,或教育相關團體推薦)推薦,請填寫「典範教師獎推薦表」(附件二)。
(二) 推薦人有義務協助工作小組蒐集被推薦人詳細資料,以供委員會參考。
 
三、 繳交資料:
(一) 推薦表及佐證資料,至多15頁。請具實詳填所有欄位。
(二) 佐證資料內容,以彰顯被推薦人之感人情事、良善之影響力與優良事蹟為主。無須檢附獎狀、聘書及培訓等相關證書。
(三) 繳交資料及格式說明:紙本及電子檔,兩者皆需繳交。
1. 紙本資料(簽名處請務必簽名)正本1份,影本列印5份,共計6份。
2. 電子Word檔1份:請E-mail、或燒錄光碟、或存於隨身碟,擇一方式。
3. 以A4紙張,直式橫書。標楷體,標題16級字,其餘以14級字繕打。
(四) 所有繳交資料,請自留底稿,一律不退件。
(五) 寄件地址:
地 址:11087臺北市信義區松隆路327號10樓
收件人:星雲教育獎工作小組
E-mail:purelandshw02@gmail.com
(六) 相關表件,請至「公益信託星雲大師教育基金」官方網站下載。
 
玖、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修訂並公告於「公益信託星雲大師教育基金」網站www.vmhytrust.org.tw。
 
 
拾、請得獎者配合事項
為使教育經驗得以傳承,主辦單位得邀請獲獎者出席相關之講座、座談等活動,或由學校機關團體向主辦單位提出邀約申請。活動辦法請詳閱「星雲教育獎典範傳承作業要點」(附件三)。
 
 
拾壹、活動洽詢
「星雲教育獎工作小組」
聯絡電話:(02)2762-9118
地  址:11087台北市信義區松隆路327號10樓
E - mail:purelandshw02@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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