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信託星雲大師教育基金

最新消息 News

【三好校園】第十屆三好校園實踐學校選拔與獎勵辦法 楊媛甯專員 2020-02-10

※獎勵辦法及計劃書下載:

第十屆三好校園實踐學校選拔與獎勵辦法(含計劃書、經費概算表).docx

第十屆三好校園實踐學校經費概算表(excel).xlsx

新學校請點我註冊:http://3goodness.vmhytrust.org.tw/register

已註冊學校這邊上傳檔案:http://3goodness.vmhytrust.org.tw/planbook

※上傳時間為2020年2月20日~2020年6月15日17:00止

 

壹、宗旨

  為使星雲大師倡導的三好運動「做好事.說好話.存好心」--做有益於人間的好事、說令人受用的好話、常懷祝福別人的好心--能為校園的品德及生命教育注入活水,以期增進友善的師生關係,型塑優質校園倫理文化;進而由學校向家庭與社區擴展,以促進社會祥和,爰辦理本項選拔。

貳、目標

一、選拔重視學生品德教育且熱心創意推廣的實踐學校,樹立推動典範。

二、發掘能具體落實與推廣運動的教學與活動策略,增進推廣效果。

三、鼓勵實踐學校能將落實的經驗,推廣到其他學校與社區,成就三好社會。

參、相關單位

一、指導機關:教育部

二、主辦單位:公益信託星雲大師教育基金

三、協辦單位:佛光大學、南華大學、國際佛光會中華總會、人間福報、人間衛視

肆、推動與選拔機制

    為公正辦理推動與審議作業,設置「三好校園實踐學校指導委員會」(以下簡稱委員會),其組成如下:

一、委員會由主辦單位聘請教育與社會碩望人士7-11人為委員,其中1人為主任委員,一年一聘,負責審議與確定選拔與獎勵辦法、審議程序,及獲獎名額之決審作業等。

二、委員會委員按徵選組別(國小組、國中組、高中職組、大專校院組)擔任審查召集人,各組得聘任評審委員2-3人。

伍、實施對象與申請條件

  有意提出申請的學校,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中華民國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各級學校。設立於海外之學校得提出申請,惟不提供經費補助。

二、連續獲選5年三好校園者,須間隔兩年始得再提出申請。凡非連續申請之學校,均視為初申請。

陸、申請方式

  申請方式採線上報名,另須於2020年6月15日前上傳申請資料與郵寄掛號紙本一式四份,逾期恕不受理。

一、線上註冊:

(一)在線上搜尋「公益信託星雲大師教育基金」,下載「第十屆三好校園實踐學校申請表暨方案計畫書」(詳如附件一)。

(二)至三好校園系統(http://3goodness.vmhytrust.org.tw/register),以校為單位註冊,申請專屬帳號與密碼後,即可上傳申請資料。

二、繳交申請資料:

(一)登入三好校園網站,線上填寫申請資料並分別上傳相關文件。

1.申請表暨方案計畫書(Word)。

2.經費概算表(Excel)。

3.授權書用印正本(PDF)。

(二)方案計畫書撰寫注意事項:

1.依附件一製作計畫書,包含緣起與方案形成過程、基本理念與方案目標、實施策略與項目、成效評量設計、推廣與分享、預期成效等六項為必列項目,學校可自行安排呈現方式。

2.以雙面印刷,含經費概算表最多15頁為限。

3.直式橫書,以新細明體13級字繕打,左邊釘裝。

4.計畫書格式請參閱附件一,經費概算表格式請參閱附件二。

(三)郵寄申請資料

除了線上申請及上傳相關文件,須將「第十屆三好校園實踐學校申請表暨方案計畫書」、「經費概算表」之紙本一式四份(乙份正本三份影本)及「授權書」正本一份,以掛號或快遞方式寄至公益信託星雲大師教育基金(地址:11087台北市信義區松隆路327號10F)(收件人:三好校園實踐學校工作小組)。

 

柒、第十屆三好校園實踐學校辦理事項與期程(如附表)

項目

日期

備註

公告日期

2020年2月

 

徵件日期

2020年6月15日截止

採線上申請,並須郵寄紙本。

複審專業對話

2020年7月20日-31日

地點:佛光山台北道場

初審通過的學校需參加複審專業對話,回應委員的初審意見。

公告獲選名單

2020年8月12日-14日

公告於公益信託星雲大師教育基金網站、三好校園網站及 fb、人間福報。

共識營

2020年8月24日-28日

地點:台中

 

第一期撥款

2020年開學後第三週

 

期中報告

2020年12月25日前上傳

 

第二期撥款

2021年開學後第三週

 

頒獎典禮暨期末成果展

2021年6月

地點:佛光大學(宜蘭)

 

期末報告

2021年6月25日前上傳

 

 

捌、選拔作業與程序

一、工作小組接獲申請計畫書後,檢視資料之完整性,必要時通知學校補件,未補件者視同放棄。

二、審查程序原則上分三階段,初審(書審)、複審(專業對話)與決審。由各組評審委員進行初審並遴選參與複審的學校,複審結果提送指導委員會決審,以確定獲獎助學校。

三、海外與離島地區學校,得申請採「視訊」面試參與複審專業對話。

 

玖、選拔的基準

 各校的計畫應以落實「三好」概念為主,其評選重點在於學校發揮之創意,及親師生共同參與之精神。有關計畫選拔之要項與配分:

一、三好理念(10%):能以學生為主體,整體思考如何將三好理念與學校教育目標、特色課程發展相結合,並呈現學校整體實踐三好校園方案的圖像,以做為方向的引導。

二、團隊參與(10%):教師認同本計畫並有推動的決心,能結合家長及社區的參與,親師生與社區攜手合作共同推動,且重視經驗的傳承與推廣分享。

三、環境型塑(10%):能營造有利於學生表現三好的環境,關注學生適性發展需求與學校整體氣氛的營造。

四、實踐策略(50%):能具體規劃落實三好運動之策略、項目與具體作法,如教師與家長身教的倡導、融入正式課程教學、結合節慶活動實施、班級經營實踐策略、激勵學生生活實踐、社區服務與推廣等。

五、經費合理性與預期成效(20%):經費能按計畫書之規範核實編列,且能與規畫辦理的項目活動相契合。提出具體成效指標與評估方式,能深化學生品德行為與自省學習力,有效實踐計畫目標。

拾、選拔名額與獎勵方式

  依學校提出之計畫書內容,經委員會選拔獲獎者,由主辦單位提供實踐計畫及分享活動之部分獎助金,其名額與獎勵方式說明如下:

一、名額:各級學校共錄取220所為原則。

二、獎勵方式:

(一)初申請:三好校園標章乙枚。

(二)連續第二年:三好校園獎狀乙紙。

(三)連續第三年:「三好校園典範學校」匾額一幀。

(四)連續第四年:三好校園獎狀乙紙。

(五)連續第五年:三好校園獎狀乙紙。

三、三好經費獎助原則:

(一)大專校院組:以獎助最高50萬為原則。

(二)高中職、國中、國小組:

1.初申請學校:按學校規模最高獎助8萬至20萬元。

2.續申請學校:按學校規模最高獎助6萬至10萬元。

(三)三好經費獎助表

類別

學生數(人)

初申請

續申請

大專校院

 

最高50萬

最高25萬

高中職組

國中組

國小組

750以上

最高20萬

最高10萬

500-749

最高18萬

300-499

最高15萬

200-299

最高12萬

最高6萬

100-199

最高10萬

99以下

最高8萬

 

拾壹、責任與分享

一、獲選學校應於學校網站、三好校園網站公開分享「計畫書」、「期中報告」、「期末報告」。

二、為了解學校具體落實計畫之情形,必要時得安排委員前往學校訪視。

三、獲選學校應參加主辦單位辦理三好校園相關活動,含複審專業對話、共識營、頒獎典禮暨期末成果展。

四、獲選學校應配合主辦單位之需要,參與三好校園實踐之分享與推廣活動,並接受媒體報導。

五、獲選學校於12月須繳交「期中執行成果報告」及「經費執行表」,隔年5月須繳交具體實踐有故事性的影片約3-5分鐘,6月繳交「期末成果報告」及「經費結算表」。

六、獲選三好校園核撥之經費,第二學期期末結算尚有餘款,若不再續申請,結餘款須匯回主辦單位帳戶。

七、須依規定繳交期中報告,第二期款將於收到期中報告後辦理撥款。

八、若未執行計畫,主辦單位將取消學校獲選資格,並要求繳回全額三好校園補助款。

拾貳、資源運用

一、學校執行計畫時,可與佛光山相關單位活動結合,得自行提出申請或經由主辦單位聯繫,以擴大推廣三好活動。

二、獲選學校得向主辦單位或佛光山各別分院申請共同舉辦三好活動。三、獲選學校可向主辦單位提出採訪申請,亦得將實踐三好之各類作品,包括:文章、繪畫、音樂、舞蹈、體育活動、文創品、微電影創作等,提出刊登或報導之申請。

「三好校園實踐學校」工作小組

聯絡人:楊媛甯 專員   電話:(02)2762-9118

e-mail:purelandshw01@gmail.com

地址:11087台北市信義區松隆路327號10樓

公益信託星雲大師教育基金網址:http://www.vmhytrust.org.tw

分享頁面到:

Share on Facebook Tweet Post to Tumblr Share on Linked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