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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三好校園】第十五屆三好校園實踐學校選拔與獎勵辦法 楊專員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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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屆三好校園實踐學校選拔與獎勵辦法(含計畫書經費表格式、燈塔學校申請表)
2025年3月7日(五) 說明會報名網址:http://lnago.com/ADQ51
第十五屆三好校園實踐學校選拔與獎勵辦法
壹、宗旨
為使星雲大師倡導的三好運動「做好事.說好話.存好心」——做有益於人間的好事、說令人受用的好話、常懷祝福別人的好心——能於校園及生活中具體實踐,以期增進友善的師生關係,型塑優質校園倫理文化,進而由學校向家庭與社區擴展,促進社會祥和,爰辦理本項選拔。
貳、目標
一、遴選並獎勵能具體落實三好教育教學與活動之學校,樹立推動典範。
二、鼓勵實踐學校能將落實的經驗,推廣到其他學校與社區,成就三好社會。
參、主協辦單位
一、指導機關:教育部。
二、主辦單位:公益信託星雲大師教育基金。
三、協辦單位:佛光大學、南華大學、國際佛光會中華總會、人間福報、人間衛視。
肆、推動與選拔機制
為公正辦理推動與審議作業,設置「三好校園實踐學校指導委員會」(以下簡稱委員會),其組成如下:
一、委員會由主辦單位聘請教育與社會碩望人士七至十二人為指導委員,其中一人為主任委員,一年一聘,負責審議與確定選拔與獎勵辦法、審議程序,及獲獎名額之決審作業等。
二、委員會指導委員按徵選組別(國小組、國中組、高中職組、大專校院組、燈塔學校組)擔任審查召集人,各組得聘任評審委員若干人。
伍、執行期程:2025年8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申請日期: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截止。
陸、實施對象與申請條件
有意提出申請的學校,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中華民國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各級學校(含附設幼兒園)。設立於海外之學校得提出申請,惟不提供經費補助。
二、連續獲選五年三好校園者,須間隔兩年再提出申請;惟第六、七年得申請成為「三好燈塔學校」(附件七),擇定推動具成效之項目一至二項,連結鄰近學校(不限層級)一起實踐,以收推廣之效。
三、凡非連續申請之學校,均視為初申請。
柒、申請方式
一、申請資料參考
(一)網址:https://www.vmhytrust.org.tw/
(二)下載第十五屆三好校園辦法及附件一至七。
二、註冊/登入申請系統
(一)網址:https://3goodness.vmhytrust.org.tw/register
(二)初申請學校須線上註冊,續申請學校則延用原帳號與密碼,以校為單位註冊,申請專屬帳號與密碼後,即可上傳申請資料。
三、方案計畫書編撰裝訂及上傳注意事項
(一)計畫書格式請參閱附件一,經費概算表格式、經費編列與結餘款處理原則,請參閱附件二、五。
(二)以雙面印刷,含經費概算表最多18頁為限。
(三)直式橫書,以新細明體13級字繕打,左邊釘裝。
(四)繳交資料檢核表請參閱附件六。
(五)上傳網址:https://3goodness.vmhytrust.org.tw/planbook
四、紙本郵寄
(一)紙本一式三份(正本乙份,影本兩份),以掛號或快遞方式寄至公益信託星雲大師教育基金
(二)地址:11087台北市信義區松隆路327號10F
(三)收件人:三好校園實踐學校工作小組
(四)電話:02-2762-9118
五、報名計畫撰寫說明會
(一)為使有意申請之學校瞭解選拔三好校園實踐學校之宗旨,並能掌握撰擬計畫書之原則與要領,主辦單位舉辦計畫撰寫說明會,初申請學校務必參加。
(二) 說明會場次的日期、地點如下:
場次 | 日期 | 地點 |
1 | 3月7日(五) | 台北道場8樓國際會議廳 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隆路327號 (實體線上同步) |
捌、辦理事項與期程
項目 | 日期 | 備註 |
公告日期 | 2025年1月 | |
計畫撰寫說明會 | 2025年3月7日 | 將安排線上或實體場次, 請初申請學校務必擇一場次參加。 參加狀況列入審查參考。 |
徵件截止日期 | 2025年5月31日截止 | 採線上申請,並須郵寄紙本。 (申請方式詳本辦法第2頁) |
複審專業對話 | 2025年7月21-25日 地點:佛光山台北道場 | 初審通過的學校需參加複審專業對話,回應委員的初審意見。但海外與離島學校,得申請採「視訊」參與複審專業對話。 |
公告獲選名單 | 2025年8月20日前 | 公告於公益信託星雲大師教育基金網站、三好校園網站及人間福報。 |
第一期撥款 | 2025年第一學期開學後第三週 | |
共識營 | 2025年10月20-24日 擇一日辦理 地點:北部或中部 | 務必出席 |
繳交期中報告 | 2026年1月12日前上傳 | |
第二期撥款 | 2026年第二學期開學後第三週 | |
繳交成果影片 | 2026年5月 | 擇優於頒獎典禮中播放並頒發獎狀鼓勵。 |
頒獎典禮 暨期末成果展 | 2026年6月 地點:中部 | 務必出席 |
繳交期末報告 | 2026年7月30日前上傳 |
備註:獲選學校應參加主辦單位辦理之共識營、頒獎典禮及期末成果展;未出席者,列為次年計畫審查之參考。
玖、選拔作業與程序
一、工作小組接獲申請計畫書後,檢視資料之完整性,必要時通知學校補件,未補件者視同放棄。
二、審查程序原則上分三階段,初審(書審)、複審(專業對話)與決審。由各組評審委員進行初審並遴選參與複審的學校,複審結果提送指導委員會決審,以確定獲獎助學校。
拾、選拔的基準
各校的計畫應以落實「三好」概念為主,其評選重點在於學校發揮之創意,及親師生共同參與之精神。有關計畫選拔之要項與配分:
一、三好理念(10%):能以學生為主體,思考規劃將三好理念與學校教育目標、特色課程發展相結合,並能呈現學校整體實踐三好校園方案的意像,以做為方向的引導。
二、團隊參與(10%):教師認同本計畫並有推動的決心,能結合家長及社區的參與,親師生與社區攜手合作共同推動,且重視經驗的傳承與推廣分享。
三、環境型塑(10%):能營造有利於學生表現三好的環境,關注學生適性發展需求與學校整體氣氛的營造。
四、實踐策略(45%):能具體規劃落實三好教育之策略、項目與具體作法,如教師與家長身教的倡導、融入正式課程教學、非正式課程、班級經營實踐策略、激勵學生生活實踐、社區服務與推廣等。
五、經費合理性與預期成效(25%):經費能按計畫書之規範核實編列,且能與規劃辦理的項目活動相契合。同時,提出具體成效指標與評估方式,使能深化學生品德行為與自省學習力,有效實踐計畫目標。
拾壹、選拔名額與獎勵方式
採鼓勵型補助機制,依學校提出之計畫書內容,經委員會選拔獲者,由主辦單位提供實踐計畫及分享活動之部分獎助金,其名額與獎勵方式說明如下:
一、名額:各級學校共錄取300所為原則。
二、獎勵方式:
(一)初申請:三好校園標章乙枚。
(二)連續第二年:三好校園獎狀乙紙。
(三)連續第三年:「三好校園」匾額一幀。
(四)連續第四年:三好校園獎狀乙紙。
(五)連續第五年:三好校園獎牌乙面。
(六)連續第六、七年(三好燈塔學校):三好校園獎狀乙紙。
三、三好經費獎助原則:
(一)大專校院組:以獎助最高30萬為原則。
(二)高中職、國中、國小組:
1.初申請學校:按學校規模最高獎助8萬至20萬元。
2.續申請學校:按學校規模最高獎助6萬至10萬元。
(三)納入附設幼兒園推動者:依據規劃之課程和活動項目,由審查委員視計畫內容,酌予增列獎助額度。
(四)三好燈塔學校:獎助最高3萬元。
(五)三好經費獎助表
類別 | 學生數(人) | 初申請 | 續申請 |
大專校院 | 最高30萬 | 最高20萬 | |
高中職組 國中組 國小組 | 750以上 | 最高20萬 | 最高10萬 |
500-749 | 最高18萬 | ||
300-499 | 最高15萬 | ||
200-299 | 最高12萬 | 最高6萬 | |
100-199 | 最高10萬 | ||
99以下 | 最高8萬 |
拾貳、責任與分享
一、獲選學校應於學校網站、三好校園網站公開分享「計畫書」、「期中報告」、「期末報告」。
二、為了解學校具體落實計畫之情形,必要時得安排委員前往學校訪視。
三、獲選學校應參加主辦單位辦理之共識營、頒獎典禮及期末成果展;未出席者,列為次年計畫審查之參考。
四、獲選學校應配合主辦單位之需要,參與三好校園實踐之分享與推廣活動,並接受媒體報導。
五、獲選學校於隔年1月須繳交「期中執行成果報告」及「經費執行表」,5月須繳交具體實踐有故事性的影片約3-5分鐘,6月繳交「年度成果報告」及「經費結算表」。
六、獲選學校經費之核撥,分上、下學期撥款,第二學期款將於收到期中報告後辦理撥款,但補助總經費3萬以下者於上學期一次撥付。
七、獲選學校至第一學期結束,若未執行計畫,主辦單位將取消學校獲選資格,並要求繳回全額三好校園補助款。
拾參、資源運用
一、學校執行計畫時,可與佛光山相關單位活動結合,得自行提出申請或經由主辦單位聯繫,以擴大推廣三好活動。
二、獲選學校得向主辦單位或佛光山各別分院申請共同舉辦三好活動。
四、未盡事宜請洽「三好校園實踐學校」工作小組楊專員
電話:(02)2762-9118 e-mail:purelandshw01@gmail.com 地址:11087台北市信義區松隆路327號10樓
公益信託星雲大師教育基金網址http://www.vmhytrust.org.tw
【附件一】
三好校園實踐學校方案計畫書格式與撰寫說明
建議成立工作小組,詳閱申請辦法,共同討論推動策略,研擬實施計畫。計畫應以落實「三好」理念為主,整體方案之撰寫,方案名稱、方案目的、實施項目、經費編列等項目,應力求一貫前後呼應。至於計畫書各項目撰寫之要領說明如下:
壹、緣起與方案形成過程
一、請說明學校為何要申辦本方案。
二、請簡要說明學校擬定本方案時,事前溝通協調以訂定實施策略與項目之具體作法和過程,如邀校內外相關人員磋商、提課發會或行政會議討論等。
三、連續第2、3、4、5次申請者,應檢討上一年度各實施項目執行情形,並說明本年度計畫修正、增置或減列之緣由。
貳、基本理念與方案目的
一、請說明三好融入學校辦學目標之基本構想,以及以學校為本位整體推動三好的基本理念架構。
二、請具體說明方案實施的目的。
參、實施策略與項目
一、請說明計畫執行的策略、執行項目,以及每一執行項目的具體目標和做法等。另外,經費概算表所列之活動項目,均應具體呈現於實施項目中。
二、歡迎學校納入附設幼兒園一起推動,請在「策略」中標明「幼兒扎根」,同時撰擬「執行項目」至多三項,若需經費支應,請於經費概算表中編列。惟,不接受完全以附幼為主之計畫申請。
參考格式如下:
策略 | 執行 項目 | 具體目標與做法 | 實施對象 | 實施期程 | 執行單位 | 備註 |
1. | 1-1OO | |||||
1-2 | ||||||
2. | 2-1 |
肆、成效評量設計
請以各實施項目的目標為中心,或整體方案的目的,說明成效評估的指標和做法。
伍、推廣與分享
請描繪將三好推廣至他校或社區的具體做法。
陸、預期成效
請以整體方案之立場,條列透過本計畫實施之後,在學校教育目標、課程發展、學生行為、環境型塑等層面,期望獲得的成效。
【附件五】
三好校園實踐學校經費編列與續申請學校結餘款處理原則
壹、經費編列原則
一、各計畫項目經費細項之編列,應務期核實合理。
二、原則上不核列資本門,但如屬營造環境之布置或活動所必要,不得超過申請經費之25%。
三、編列書籍費部份,須為搭配活動之必要,不得超過申請經費之15%。
四、交通遊覽車費須為配合計畫活動所必要,以不超過申請經費之15%為原則。
五、學校申請獎勵品(建議勿發給現金)之經費總和,以不超過申請經費之5%為原則,且單價不宜過高。
六、各項雜支總額以不超過申請經費之5%為原則。
七、學校辦理之研習,如親子講座、老師增能研習之鐘點費,須為配合三好推廣所必要。
八、學校社團所需之社團指導老師費用,原則上不予補助。
九、不得編列數位相機、錄影機、平板電腦、電腦等設備,如編列應予刪除,但為作紀錄所必要,可購置合理適量之隨身碟、磁片、碳粉匣、紙張等。
十、訂閱「人間福報」經費不予補助,如有需要請向人間福報申請。
十一、不得編列國外旅費。
十二、計畫時程以2025年8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為原則。寒暑假辦理活動需另說明原因。
十三、出席三好校園複審專業對話、共識營、頒獎典禮暨期末成果展,可編列1~2人之交通費及代課費用;離島學校並得專項申請,不包含在申請經費上限之內。初次申請學校,若有參與複審專業對話但未獲選之情形,其交通費、住宿費等得於獲選名單公告後,由學校行文向主辦單位申請實支,款項由主辦單位逕撥學校帳戶。
十四、續申請學校編列第四、五項交通遊覽車費及獎勵品費等,若有必要超出上開規定,應敘明具體理由。
貳、續申請學校結餘款處理原則
一、續申請學校於5月31日前繳交計畫書時,請先預估至6月30日計畫執行結束後可能之結餘款金額,但暫免提報結餘款使用規劃。
二、續申請學校於經初審通過後,依審查委員意見修改計畫書時,請精確計算結餘款金額,若擬保留至次一屆繼續執行,請務必於「修正計畫書」及「經費概算表」中詳細說明結餘款之詳細使用規劃;若未提出結餘款使用規劃,則將於次屆獎助款中扣除結餘款金額。
舉例說明:甲校申請10萬元,初審核定8萬元,前一屆實際結餘款為3萬元。若甲校擬保留結餘款至次一屆使用,則須修改上述文件並於複審專業對話時須提出11萬(8+3萬)之經費使用規劃,若未提出結餘款3萬元之使用規劃,則核定金額將調整為5萬(8-3萬)元。
三、執行三好實踐計畫之學校,若未再提出續申請或連續第五年屆滿,其年度結餘款則應繳回本基金。
【附件七】
2024年6月12日修訂
壹、 目的
為使連續獲選五年、有具體成效之「三好校園實踐學校」,於第六、七年期間,發揮燈塔精神,將實踐三好之經驗與成果,廣為傳遞與分享,持續發揮星雲大師倡導的三好運動─「做好事.說好話.存好心」,特設「三好燈塔學校」。
貳、申請條件
連續獲選5年三好校園期滿者,於第六年、第七年時得申請成為「三好燈塔學校」。
參、 執行期間與申請日期
一、執行期程:2025年8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二、申請日期: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
肆、執行及獎勵方式
一、執行方式:每學年得挑選一至二項過去執行具成效,並將持續推動之三好校園特色活動,推廣至同級或鄰近學校(各級學校均可),以宣揚三好計畫的精神。
二、獎勵方式:
(一)獎助金每學年最高3萬元;並依據三好校園實踐學校經費編列原則編列,如有超出請敘明理由。
(二)執行後頒發三好燈塔學校獎狀乙紙。
伍、審查程序
主辦單位收受申請表後,委請委員進行書面審查;書面審查之意見經請申請學校回應並參考修正後,得由主辦單位安排視訊作專業對話。
陸、申請方式
一、學校填寫Google表單提出申請,格式如下附件。網址: http://lnago.com/ADQS7
二、申請表正本經校長於空白處核章後,以掛號或快遞方式,寄至公益信託星雲大師教育基金(地址:11087 台北市信義區松隆路327號10F)
三、聯繫方式:三好校園實踐學校工作小組
電話:02-2762-9118
Email:purelandshw01@gmail.com
柒、其他
一、三好燈塔學校得請主辦單位代為申請人間福報或人間衛視作報導。
二、主辦單位辦理共識營、年度成果展、講座、座談、海外三好校園參訪等活動,得邀請燈塔學校分享經驗或成果,相關經費由主辦單位支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