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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獎】2024第十二屆星雲教育獎遴選辦法 施芃年專員 2023-12-19

2024第十二屆星雲教育獎遴選辦法

 

壹、活動宗旨

為獎勵教師秉持教育理想、致力於提升教育品質,且達到傳道授業、感動人心、端正風氣之教育目標,特設本獎以肯定其樹立教育典範與對國家社會之貢獻。

貳、指導與主承辦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

二、主辦單位:公益信託星雲大師教育基金

三、協辦單位:國際佛光會中華總會、人間衛視、人間福報

參、推動與審議機制

為公正辦理審議相關作業,設置「星雲教育獎指導委員會」(以下簡稱委員會)等運作單位:

一、委員會由主辦單位邀聘教育與社會碩望人士七至十一人為委員,敦請其中一人擔任主任委員,負責審議遴選規定、遴選終生教育奉獻獎及典範教師獎決審作業等相關事宜。

二、委員會設置執行長一名,下設工作小組,承委員會之命辦理各項行政業務。

三、為辦理遴選作業由委員會聘請社會公正人士若干人,按獎項類別分別組成「終生教育奉獻獎初複審小組及決審小組」、「典範教師獎初複審小組及決審小組」等,負責遴選相關事宜。

四、委員會得依需要聘請諮詢委員,協助遴選相關事宜。

 

肆、遴選獎項與資格

一、終生教育奉獻獎

(一)名額:採主動遴選,並接受推薦,每年以遴選一人為原則。

(二)獎勵:獲獎者獲贈獎金新台幣壹佰萬元、獎座乙座暨證書乙紙。

(三)被推薦者資格:

1.曾任或現任之公私立各級學校(大專院校、高級中等學校、國民中學、國民小學、特殊教育學校及幼兒園),年資35年(含教育行政)以上,並持續為教育奉獻的教育人員。

2.終生奉獻教育志業,堅守教育理想,孜孜不倦的教誨,全心致力教育品質提升,以積極正面的態度,協助逆轉生命,引導迎向光明,而深受家長、學生肯定與感動社會的資深或退休教師,其貢獻足堪楷模並可樹立教師典範者。

二、典範教師獎

(一)獲獎名額:各組遴選典範教師一至三名為原則

(二)獎勵:不分名次,獲獎者各獲贈新台幣貳拾萬元、獎座乙座暨證書乙紙。

(三)遴選組別:共六組,分別為大專院校組、高級中等學校組、國民中學組、國民小學組、特殊教育組、幼兒園組。

(四)遴選對象:現任公私立各級學校(大專院校、高級中等學校、國民中學、國民小學、特殊教育學校及幼兒園),擔任15年以上之校長、專任(技)教師特教教師、園長、幼兒園教師 / 教保員(教保員及教師之年資可合併計算

(五)被推薦者具下列優良事蹟之一者,得參與遴選

1.具教育熱誠、品格端正,能鍥而不捨的激勵與輔導學生學習與發展,而讓學生與家長感恩且能感動社會,並為其他教師典範者。

2.矢志教育志業,不畏環境或處境之困難仍能奮發向上,發揮服務奉獻的精神與克服困境之毅力,積極型塑能提供學生投入學習的環境,激勵學生學習並對社會風氣有良善影響,足堪楷模者。

3.三年內(2021年至2023)已獲「師鐸獎」、「全國Super教師獎」或「校長領導卓越獎」者其中一項者,暫不受理推薦,以免重複受獎。

 

三、「終生教育奉獻獎」與「典範教師獎」請擇一獎項參與遴選(不得跨組)。

四、上述獎項經委員會決議該年度參與遴選者未達審查標準時,得予從缺。

五、本獎獎金以新台幣計算,獎金須依中華民國稅法扣稅,由主辦單位先行代為扣除應繳稅額後給付。

 

伍、推薦日期:即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星期日)前,填寫附件報名表及上網填寫報名表單,並郵局掛號、快捷或超商宅配等方式郵寄紙本至主辦單位,逾期恕不受理。

陸、獲獎公告:2024年6月(將公告於主辦單位網站)。

柒、頒獎典禮:2024年10月(時間及地點將公告於主辦單位網站)。

捌、推薦審查作業

一、終生教育奉獻獎

(一)推薦人請填寫附件二「星雲教育獎申請表」及上網填寫報名表單。

(二)推薦人有義務協助工作小組蒐集被推薦人詳細資料,以供委員會參考。必要時得經委員會決定,針對特定被推薦人進行實地訪視,以取得佐證資料。

 

二、典範教師獎

(一)採相關人士(現職單位之校長、院長、系主任、園長或教育相關團體)推薦,請填寫附件二「星雲教育獎申請表」及上網填寫報名表單。

(二)推薦人有義務協助工作小組蒐集被推薦人詳細資料,以供委員會參考。

 

三、線上報名網址:http://lnago.com/ADQ5A或掃描下方QRCode

四、繳交紙本資料:

(一)紙本資料含申請表、推薦表及佐證資料。推薦表須請推薦人親筆簽名。

(二)佐證資料內容,以彰顯被推薦人之感人情事、良善之影響力與優良事蹟為主。無須檢附獎狀、聘書及培訓等相關證書。

(三)紙本資料雙面列印,以15頁為原則,至多20頁(不含檢核表)。繳交正本1份、影本5份,共計6份。

(四)以A4紙張,直式橫書。標楷體,標題16級字,其餘以14級字繕打,行距固定行高20點。

(五)所有繳交資料,請自留底稿,一律不退件。

(六)請以郵局掛號、快捷或超商宅配等方式寄至本基金收。

收件地址:11087臺北市信義區松隆路327號10樓

收 件 人:星雲教育獎工作小組

電子郵件:purelandshw02@gmail.com

 

拾、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修訂並公告於「公益信託星雲大師教育基金」官網

拾壹、獲獎者配合事項

為使教育經驗得以傳承,主辦單位得邀請獲獎者出席相關之論壇、講座,或由學校機關團體向主辦單位申請之各項活動。活動辦法請詳閱附件「星雲教育獎典範傳承作業要點」。

 

拾貳、活動洽詢

星雲教育獎工作小組

聯絡電話:(02)2762-9118

電子郵件:purelandshw02@gmail.com

官方網站:https://www.vmhytrust.org.tw/

 

※報名表單:https://forms.gle/qJtbxfnEypkz7Ghw7

※第12屆辦法下載:「Word檔」、「Pdf檔

※第12屆申請表下載:「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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