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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三好校園】第十六屆三好校園實踐學校選拔與獎勵辦法 楊專員 2026-01-13
檔案下載:第十六屆三好校園實踐學校辦法
2026年3月13日(五) 說明會報名網址:http://lnago.com/ADQ51

第十六屆三好校園實踐學校選拔與獎勵辦法
壹、宗旨
為使星雲大師倡導的三好運動「做好事.說好話.存好心」——做有益於人間的好事、說令人受用的好話、常懷祝福別人的好心——能於校園及生活中具體實踐,以期增進友善的師生關係,型塑優質校園倫理文化,進而由學校向家庭與社區擴展,促進社會祥和,爰辦理本項選拔。
貳、目標
一、遴選並獎勵能具體落實三好教育教學與活動之學校,樹立推動典範。
二、鼓勵實踐學校能將落實的經驗,推廣到其他學校與社區,成就三好社會。
參、主協辦單位
一、指導機關:教育部。
二、主辦單位:公益信託星雲大師教育基金。
三、協辦單位:佛光大學、南華大學、國際佛光會中華總會、人間福報、人間衛視。
肆、推動與選拔機制
為公正辦理推動與審議作業,設置「三好校園實踐學校指導委員會」(以下簡稱委員會),其組成如下:
一、委員會由主辦單位聘請教育與社會碩望人士七至十二人為指導委員,其中一人為主任委員,一年一聘,負責審議與確定選拔與獎勵辦法、審議程序,及獲獎名額之決審作業等。
二、委員會指導委員按徵選組別(國小組、國中組、高中職組、大專校院組、燈塔學校組)擔任審查召集人,各組得聘任評審委員若干人。
伍、執行期程:2026年8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
申請日期:2026年3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截止。
陸、實施對象與申請條件
申請學校須為中華民國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各級學校(含附設幼兒園註1)。設立於海外之學校得提出申請,惟不提供經費補助。
申請類別如下:
一、初申請學校:指新申請三好校園之學校或非連續申請之學校,惟後者須敘明中斷理由,以做為經費核定之參據。
二、續申請學校:指連續第二年至第五年申請三好校園之學校。
三、三好燈塔學校:指連續獲選五年三好校園之學校,第六年起得連續申請成為「三好燈塔學校」,除持續對校內師生推動三好教學及活動之外,另須擇定具成效之項目至多三項,連結其他學校一起實踐(至少二校,不限層級,以非三好校園為優先),以收推廣之效。
連續五年獲選三好校園者,若未獲選「三好燈塔學校」,須間隔兩年再提出申請,再申請時視為初申請學校。
註1:含附設幼兒園,係指行政與財物歸於學校之幼兒園。歡迎此類學校將校內之幼兒園,納入推動三好教育的行列。在學校裡,提供場地讓機構或團體辦理之非營利幼兒園,尚未開放獨立申請。
柒、申請方式
一、申請資料參考
(一)網址:https://www.vmhytrust.org.tw/
(二)下載第十六屆三好校園辦法及附件一至六。
二、註冊/登入申請系統
(一)網址:https://3goodness.vmhytrust.org.tw/register
(二)初申請學校須線上註冊,續申請學校則延用原帳號與密碼,以校為單位註冊,申請專屬帳號與密碼後,即可上傳申請資料。
三、方案計畫書編撰裝訂及上傳注意事項
(一)計畫書格式請參閱附件一,經費概算表格式、經費編列與結餘款處理原則,請參閱附件二、五。
(二)以雙面印刷,含經費概算表最多18頁為限。
(三)計畫書直式橫書,經費概算表橫式橫書,以新細明體13級字繕打,左邊釘裝。
(四)繳交資料檢核表請參閱附件六。
(五)上傳網址:https://3goodness.vmhytrust.org.tw/planbook
四、紙本郵寄
紙本一式三份(正本乙份,影本兩份),以掛號或快遞方式寄至公益信託星雲大師教育基金。郵寄信封上之收件地址、收件人與電話如下:
(一)地址:11087台北市信義區松隆路327號10F
(二)收件人:三好校園實踐學校工作小組
(三)電話:02-2762-9118
五、報名計畫撰寫說明會
(一)為使有意申請之學校瞭解選拔三好校園實踐學校之宗旨,並能掌握撰擬計畫書之原則與要領,主辦單位舉辦計畫撰寫說明會,申請學校務必參加。
(二)參加說明會報名網址:http://lnago.com/ADQ51
捌、辦理事項與期程
| 項目 | 日期 | 備註 |
| 公告日期 | 2026年1月 | |
| 計畫撰寫說明會 | 2026年3月13日 地點:佛光山台北道場 | 申請學校務必參加(實體或線上)。 參加狀況列入審查參考。 |
| 徵件截止日期 | 2026年5月31日截止 | 採線上申請,並須郵寄紙本。 (申請方式詳本辦法第2頁) |
| 複審專業對話 | 2026年7月27-31日 地點:佛光山台北道場 | 初審通過的學校(含三好燈塔學校)須參加複審專業對話,回應委員的初審意見。 離島學校,得申請採「視訊」參與複審專業對話。 |
| 公告獲選名單 | 2026年8月20日前 | 公告於公益信託星雲大師教育基金網站、三好校園網站及人間福報。 |
| 第一期撥款 | 2026年第一學期開學後第三週 | |
| 共識營 | 2026年10月 地點:北部或中部 | 務必出席。 |
| 繳交期中報告 | 2027年1月11日前上傳 | |
| 第二期撥款 | 2027年第二學期開學後第三週 | |
| 繳交成果影片 | 2027年5月 | 擇優於頒獎典禮中播放並頒發獎狀鼓勵。 |
| 頒獎典禮 暨期末成果展 | 2027年6月 地點:中部 | 務必出席。 |
| 繳交期末報告 | 2027年7月30日前上傳 |
玖、選拔作業與程序
一、工作小組接獲申請計畫書後,檢視資料之完整性,必要時通知學校補件,未補件者視同放棄。
二、審查程序原則上分三階段,初審(書審)、複審(專業對話)與決審。由各組評審委員進行初審並遴選參與複審的學校,複審結果提送指導委員會決審,以確定獲獎助學校。
拾、選拔的基準
各校的計畫應以落實「三好」概念為主,其評選重點在於學校發揮之創意,及親師生共同參與之精神。有關計畫選拔之要項與配分:
一、三好理念(10%):能以學生為主體,思考規劃將三好理念與學校教育目標、特色課程發展相結合,並能呈現學校整體實踐三好校園方案的意像,以做為方向的引導。
二、團隊參與(10%):教師認同本計畫並有推動的決心,能結合家長及社區的參與,親師生與社區攜手合作共同推動,且重視經驗的傳承與推廣分享。
三、環境型塑(10%):能營造有利於學生表現三好的環境,關注學生適性發展需求與學校整體氣氛的營造。
四、實踐策略(45%):能具體規劃落實三好教育之策略、項目與具體作法,如教師與家長身教的倡導、融入正式課程教學、非正式課程、班級經營實踐策略、激勵學生生活實踐、社區服務與推廣等。將附設幼兒園納入學校推動者,以及三好燈塔學校,應增列「幼兒扎根」、「燈塔推廣」之策略和執行項目。
五、經費合理性與預期成效(25%):經費能按計畫書之規範核實編列,且能與規劃辦理的項目活動相契合。同時,提出具體成效指標與評估方式,使能深化學生品德行為與自省學習力,有效實踐計畫目標。
拾壹、選拔名額與獎勵方式
採鼓勵型補助機制,依學校提出之計畫書內容,經委員會選拔獲選者,由主辦單位提供實踐計畫及分享活動之部分獎助金,其名額與獎勵方式說明如下:
一、名額:各級學校共錄取300所為原則。
二、獎勵方式:
(一)初申請:三好校園標章乙枚。
(二)連續第二年:三好校園獎狀乙紙。
(三)連續第三年:「三好校園」匾額一幀。
(四)連續第四年:三好校園獎狀乙紙。
(五)連續第五年:三好校園獎牌乙面。
(六)連續第六年以上之三好燈塔學校:三好校園獎狀乙紙或其他獎勵方式。
三、三好經費獎助原則:
(一)大專校院組:以獎助最高25萬為原則。
(二)高中職、國中、國小組:
1.初申請學校:按學校規模最高獎助8萬至20萬元。惟非連續申請之學校,須敘明中斷理由,以做為經費核定之參據。
2.續申請學校:按學校規模最高獎助6萬至10萬元。
(三)納入附設幼兒園推動者:依據規劃之課程和活動項目,由審查委員視計畫內容,酌予增列獎助額度。
(四)三好燈塔學校:按續申請學校之獎助額度,外加最高3萬元。
(五)三好經費獎助表
類別 | 學生數(人) | 初申請 | 續申請 | 三好燈塔學校 |
大專校院 |
| 最高25萬 | 最高15萬 | 最高18萬 |
高中職組 國中組 國小組 | 750以上 | 最高20萬 | 最高10萬 | 最高13萬 |
500-749 | 最高18萬 | |||
300-499 | 最高15萬 | |||
200-299 | 最高12萬 | 最高6萬 | 最高9萬 | |
100-199 | 最高10萬 | |||
99以下 | 最高8萬 |
拾貳、責任與分享
一、獲選學校應於學校網站、三好校園網站公開分享「計畫書」、「期中報告」、「期末報告」。
二、為了解學校具體落實計畫之情形,必要時得安排委員前往學校訪視。
三、獲選學校應參加主辦單位辦理之共識營、頒獎典禮及期末成果展;未出席者,列為次年計畫審查之參考。
四、獲選學校應配合主辦單位之需要,參與三好校園實踐之分享與推廣活動,並接受媒體報導。
五、獲選學校於隔年1月須繳交「期中執行成果報告」及「經費執行表」,5月須繳交具體實踐有故事性的影片約3-5分鐘,6月繳交「年度成果報告」及「經費結算表」。
六、獲選學校經費之核撥,分上、下學期撥款,第二學期款將於收到期中報告後辦理撥款,但補助總經費3萬以下者於上學期一次撥付。
七、獲選學校至第一學期結束,若未執行計畫,主辦單位將取消學校獲選資格,並要求繳回全額三好校園補助款。
八、獲選為三好燈塔學校者,除函送教育部獲選名單,以建議列為友善校園、品德教育特色學校等之評選參考外,得優先推薦校長或負責推動的主任、組長、教師,參加主辦單位辦理之國外三好教育分享與參訪活動。
拾參、資源運用
一、學校執行計畫時,可與佛光山相關單位活動結合,得自行提出申請或經由主辦單位聯繫,以擴大推廣三好活動。
二、獲選學校得向主辦單位或佛光山各別分院申請共同舉辦三好活動。
三、獲選學校可向主辦單位提出採訪申請,亦得將實踐三好之各類作品,包括:文章、繪畫、音樂、舞蹈、體育活動、文創品、微電影創作等,提出刊登或報導之申請。
四、未盡事宜請洽「三好校園實踐學校」工作小組楊專員
電話:(02)2762-9118
email:purelandshw01@gmail.com
地址:11087台北市信義區松隆路327號10樓
公益信託星雲大師教育基金網址https://www.vmhytrust.org.tw
三好校園實踐學校方案計畫書格式與撰寫說明
建議成立工作小組,詳閱申請辦法,共同討論推動策略,研擬實施計畫。計畫應以落實「三好」理念為主,整體方案之撰寫,方案名稱、方案目的、實施項目、經費編列等,應力求一貫前後呼應。至於計畫書各項目撰寫之要領說明如下:
壹、緣起與方案形成過程
一、請說明學校為何要申辦本方案。若為非連續申請之學校,敘明中斷理由。
二、請簡要說明學校擬定本方案時,事前溝通協調以訂定實施策略與項目之具體作法和過程,如邀校內外相關人員磋商、提課發會或行政會議討論等。
三、連續第2次以上申請者,應檢討上一年度各實施項目執行情形,並說明本年度計畫修正、增置或減列之緣由。
貳、基本理念與方案目的
一、請說明三好融入學校辦學目標之基本構想,以及以學校為本位整體推動三好的基本理念架構。
二、請具體說明方案實施的目的。
參、實施策略與項目
一、請說明計畫執行的策略、執行項目,以及每一執行項目的具體目標和做法等。另外,經費概算表所列之活動項目,均應具體呈現於計畫書之實施項目中。
二、若學校納入附設幼兒園一起推動,請在「策略」中增列「幼兒扎根」一項,撰擬「執行項目」至多三項,若需經費支應,請於經費概算表中編列。惟不接受完全以附幼為主之計畫申請。
三、第六年起申請三好燈塔學校者,除原對校內推動之三好教育及活動外,須於「策略」增列「燈塔推廣」一項,並撰擬「執行項目」至多三項,所需經費請於經費概算表中編列。
肆、成效評量設計
請以各實施項目的目標為中心,或整體方案的目的,說明成效評估的指標和做法。
伍、推廣與分享
請描繪將三好推廣至他校或社區的具體做法。
陸、預期成效
請以整體方案之立場,條列透過本計畫實施之後,在學校教育目標、課程發展、學生行為、環境型塑等層面,期望獲得的成效。
三好校園實踐學校經費編列與續申請學校結餘款處理原則
壹、經費編列原則
一、各計畫項目經費細項之編列,應務期核實合理。
二、原則上不核列資本門,但如屬營造環境之布置或活動所必要,不得超過申請經費之25%。
三、編列書籍費部份,須為搭配活動之必要,不得超過申請經費之15%。
四、交通遊覽車費須為配合計畫活動所必要,以不超過申請經費之15%為原則。
五、學校申請獎勵品(建議勿發給現金)之經費總和,以不超過申請經費之5%為原則,且單價不宜過高。
六、各項雜支總額以不超過申請經費之5%為原則。
七、學校辦理之研習,如親子講座、老師增能研習之鐘點費,須為配合三好推廣所必要。
八、學校社團所需之社團指導老師費用,原則上不予補助。
九、不得編列數位相機、錄影機、平板電腦、電腦等設備,如編列應予刪除,但為作紀錄所必要,可購置合理適量之隨身碟、磁片、碳粉匣、紙張等。
十、訂閱「人間福報」經費不予補助,如有需要請向人間福報申請。
十一、不得編列國外旅費。
十二、計畫時程以2026年8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為原則。寒暑假辦理活動需另說明原因。
十三、出席三好校園複審專業對話、共識營、頒獎典禮暨期末成果展,可編列1~2人之交通費及代課費用;離島學校並得專項申請,不包含在申請經費上限之內。初次申請學校,若有參與複審專業對話但未獲選之情形,其交通費、住宿費等得於獲選名單公告後,由學校行文向主辦單位申請實支,款項由主辦單位逕撥學校帳戶。
十四、續申請學校編列第四、五項交通遊覽車費及獎勵品費等,若有必要超出上開規定,應敘明具體理由。
貳、續申請學校結餘款處理原則
一、「上屆餘款」一欄,申請時暫免提報,初審通過後,回覆初審意見時再提報結餘款金額及使用規劃。
二、續申請學校於經初審通過後,依審查委員意見修改計畫書時,請精確計算結餘款金額,若擬保留至次一屆繼續執行,請務必於「修正計畫書」及「經費概算表」中詳細說明結餘款之詳細使用規劃;若未提出結餘款使用規劃,則將於次屆獎助款中扣除結餘款金額。
舉例說明:甲校申請10萬元,初審核定8萬元,前一屆實際結餘款為3萬元。若甲校擬保留結餘款至次一屆使用,則須修改上述文件並於複審專業對話時須提出11萬(8+3萬)之經費使用規劃,若未提出結餘款3萬元之使用規劃,則核定金額將調整為5萬(8-3萬)元。
三、執行三好實踐計畫之學校,若未再提出續申請,或連續五年屆滿未再申請三好燈塔學校及申請未通過者,其年度結餘款則應繳回本基金。





